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掌握企业人才的所思所虑所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有效推进企业人才优先开发战略,6月初,绍兴县建立了企业人才联络员工作制度。
企业人才联络员一般由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或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三大员”:
情况采集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本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人才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提供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反映企业对人才政策、制度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问题;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工作调查研究和考察交流等各项工作。
政策宣传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把握好政治方向,努力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党的人才政策,掌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并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积极宣传人才工作的重要性,促使使企业逐步加大投入,开发好“第一资源”。
人才服务员。多与企业人才谈心交心,及时了解各类人才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及存在困难;多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沟通,努力优化人才的工作、生活环境,在企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解决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特别是要积极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搭舞台、创条件。
目前,全县85家重点骨干企业均已明确了人才联络员。近两个月的实践表明,该制度的实行加强了组织人事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及时研究解决企业人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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